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的通告

    发布时间:2023-12-22 09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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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车辆限制通行区域

    范围及通行政策的通告

     

   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,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根据公安部《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》(公交管[2022]299号)和滁州市《关于调整优化城区车辆禁限行区域管理的通知》(滁公交管[2021]296号,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 

    一、 蓝牌货车通行政策

    蓝牌货车(含轻型及以下货车、皮卡车、轻型新能源货车、轻型配送货车等、

    不分吨位)执行原通行政策,城区内不限时段、路段通行。

    蓝牌危化品运输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需避开高峰时段(07:00-08:

    20,11:20-12:20,17:20-18:20)通行。

     

    二、 黄牌货车通行政策

    黄牌中重型货车、危化品运输车、中型厢式(封闭)货车、专项作业车等车

    辆执行原通行政策,主城区核心禁区内每日高峰时段(07:00-08:20,11:20-12:20,17:20-18:20)禁止通行,其余时段申办通行证(码)通行。

    针对车长不超过6米、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,平峰时段在城区内通行不做限制,高峰时段需申领通行证(码)通行。

     

    三、 主城区核心禁区和路段

    嘉山大道与金达路交口(不含)--嘉山大道--嘉山大道与抹山大道交口

    山大道--抹山大道与明珠大道交口--明珠大道--明珠大道与明酒大道交口--明酒大道--明酒大道与车站路交口--车站路--车站路与人民路交口--人民路--人民路与金达路交口--金达路形成的环路区域。

     

    四、 禁限行区域通行证申领方式

    (一) 电子通行码申领

    1、个人名下车辆申请

    个人名下车辆,需个人下载注册交管“12123”APP,备案本人车辆后,通过

    “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申领”模块进行申领。若车辆所有人无驾驶证无法备案,需携带相关材料(车主身份证、车辆行驶证、申请人身份证)至车籍地交管车管所进行现场备案。

    2、企业名下车辆申请

    企业名下车辆,需携带营业执照、公章等材料至企业所在地辖区公安交管部

    门进行企业备案或注册,获得账号后登录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领。若企业名下车辆不显示,需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线下手动备案。涉及企业机构代码变更的,需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机构代码合并。

    挂靠公司名下车辆,可由挂靠公司在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中,

    将车辆与驾驶人进行关联绑定,由驾驶人下载注册交管“12123”APP进行申领。

    企业所属非营运车辆,需在辖区公安交管部门注册(注意不是备案),取得

    账号后登录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领。

    3、外市外省车辆申请

    个人名下车辆,可直接通过交管“12123”APP进行申领。

    企业名下车辆,可由公司在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中,将车辆与

    与驾驶人进行关联绑定,由驾驶人下载注册交管“12123”APP进行申领。

    (二)窗口通行证申领材料

    1、运输合同或提货单(复印件)并加盖公章

    2、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

    3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

    4、申请人手机号

    五、 其他事项

    (一) 全市范围内均不设置24小时货车禁行通道,广大驾驶人若发现任何单位

    个人私自在道路上设置24小时货车禁行道路的,请拨打110进行报警投诉。

    (二)如遇重污染天气、恶劣天气、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,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。

    (三)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   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    2023年12月22日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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